>>您当前位置:首页 -> 专题 -> 2022 ->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 -> 我们的新时代
“老城管”谈综合执法
2022-06-13 08:26:48   
2022-06-13 08:26:48    来源:宁夏日报

  讲述人  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直属执法中队队员 马伟娅

  我今年43岁,参加工作21年来,见证了城市管理向综合执法的转变。

  近年来,银川市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,取得了不俗的成绩。综合执法系统也由过去的以清理占道经营、流动商贩为主的城市管理,逐渐转变为规范的综合执法。作为一名从业20多年的“老城管”,我亲历了这一变化。

  曾经,我和队友们的职业不被大家理解,甚至一段时间,当被问及“在哪上班”的时候,我都不愿说实话。曾有朋友开玩笑说,“别看你身材娇小,胳膊还挺壮,一看就是做城管天天抬三轮车、天天收秤练出来的”。听到大家的调侃,我既生气又无奈。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启动和不断推进,城市管理领域的执法权集中由综合执法系统行使,我和我的队友变身为手持执法记录仪,携带便携式办案设备,先亮证后执法的专业执法人员。

  角色变了,工作内容、工作方式都面临全新的挑战。我和队友积极投身全新领域,综合执法水平和能力得到提升,我在综合执法办案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,连续两年入选“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十佳办案能手”,参与办理的案件也被评为银川市优秀行政案卷。

  本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和人性化执法的理念,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没有一罚了之,而是认真调查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,针对不同情况,采取不同方案,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。我们探索并践行“721工作法”,即70%的问题用服务解决,20%的问题用管理解决,10%的问题用执法解决,将执法与教育、执法与普法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,让执法既有力度,又有温度,得到群众好评。

  我和我的队友们在学法、用法、执法的过程中不断成长进步,职业荣誉感一天比一天强,银川市也一天天变得更靓更美了。干净、美丽、文明、有序的空间变化,让每一位市民和来访游客都能触目可见、触手可及。作为一名综合执法队员,我要把实现自身价值和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起来,严格规范执法行为,创新执法方式,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,争做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综合执法人员。(记者 智慧 采访整理)

【编辑】:姚振国
【责任编辑】:孙晓村
【宁夏手机报订阅:移动/联通/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nxp到10658000/10655899/10628889】
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新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0-2018 NXNEWS.NET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路156号 邮编:750001 新闻热线:0951-5029811 传真:0951-5029812  合作洽谈:0951-6031787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:64120170001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:2908244号
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证:(署)网出证(宁)字第00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50号
工信部ICP备案编号: 宁ICP备10000675号-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:宁B2-20060004
法律顾问:言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:13369511100,15109519190